“中国梦•财政情”湖南省书法、美术、摄影精品展征稿启事
为庆祝建国65周年,凝聚广大财政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实现“中国梦”的强烈共识,增强财政干部职工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之意识,展示财政干部职工昂扬的精神风貌,推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特举办“中国梦·财政情”湖南省书法、美术、摄影精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湖南省财政厅
主办单位: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湖南省财苑书画院
协办单位: 湖南省安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永和菊花石工艺美术有限公司
湖南湘财印务有限公司
二、活动内容
(一)征稿对象
1、全省财政系统干部职工;
2、财政部及兄弟省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
3、欢迎中国书协、美协、摄协和各省、市、县(区)书协、美协、摄协会员,海内外艺术家和专业艺术工作者投稿;
4、领导干部、艺术名家的稿件作为特邀作品。
(二)征稿范围
1、书法、篆刻作品(不含硬笔书法)
2、美术(国画、水彩水粉、油画、民间艺术均可)
3、摄影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须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反映财政改革发展的内容为主,鼓励原创内容,提倡精品意识,谢绝应酬之作。
2、书法作品六尺以内,一律竖式,草书、篆书及篆刻请附释文;美术作品尺寸整体不超过六尺整宣,以竖式为宜。除书画作品外,其他美术作品须自行装裱。
3、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获奖作品的作者须寄送原石2方。
4、摄影作品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六张,一组照片按一幅计算)。投稿作品请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拍摄器材。作品长边为1200万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图片名称为作品名称,不得装裱设计。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投稿(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投稿作品可做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作品必须在两年之内拍摄,未在省级及以上的摄影家协会参与主办、承办和协办的摄影比赛中获奖。不符合投稿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入展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将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建议TIFF格式)发至组委会电子邮箱563162892@QQ.com,逾期视为弃权。
5、投稿一律填写报名表,须详细真实填写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及作品内容简介等信息。
6、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参评费。限于人力,来稿一律不退,敬请谅解。
7、主办方对入选、入展及获奖作品有展览、摄像、出版、宣传及所有权。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四)作品评审
特邀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评审委员会的部分专家进行评审。评出入选作品120件,并从入选作品中评出获奖作品18件。评审工作于2014年9月底举行。
三、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4年10月在湖南省长沙市首展,并举行颁奖仪式,将择期举行市州巡展。颁奖仪式之后出版作品集。
四、获奖待遇
1、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和收藏证书,设一等奖3人,每人奖励3000元;二等奖6人,每人奖励2000元;三等奖9人,每人奖励1000元。入选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并颁发入展证书。
2、凡入选作者择优受聘为湖南省财苑书画院特聘书画家。
五、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4年9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收稿地址
地 址: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湖南省财政厅院内财信大厦24楼2415号房)
注 意:来稿请注明“中国梦·财政情”字样,敬请快递投稿。
邮政编码:410015
联 系 人:贺 岚
联系电话:0731-85196651
湖南省财苑书画院
二○一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