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首届篆刻展征稿启事
株洲市首届篆刻展征稿启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株洲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株洲市书法家协会篆刻研究委员会
1、组委会
株洲市首届篆刻作品展组委会成员由株洲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团相关人员组成。
2、评审委员会
株洲市首届篆刻作品展览评委会成员由株洲市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中产生。
二、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本次征稿采取部分定向邀请参加与株洲市(包括各县(市)区)书法篆刻爱好者均可投稿两种方式,不收任何费用。
2、作品内容:篆书、篆刻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新意、新创作作品。
3、 作品要求:投稿作者投送篆刻、篆书作品各一件(共两件,缺一不可)。投寄印稿6-10方,附2-4以上边款,自制4尺条幅印屏,交一份同印章印花(用信封装好)。篆书作品不超过6尺条(180cm×56cm)或对联(180cm×25cm×2),篆书、篆刻作品须附释文,为方便展出作品均为竖式。参展作者另附50字简介,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等内容。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8月20日止,逾期不候。
四、作品评审
2016年8月25日评审,由株洲市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加强对作品内容、文字正误、篆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
四、投稿地址
荷塘区钻石路288号601党校培训中心,柳旭收,电话13873309360或28261054
五、作品展览
本次篆刻展定于2016年9月底举行(地点待定),届时将展出入展作品约60-80件。
六、 作者待遇
1、评选优秀创作奖5名,每名奖金1000元。
2、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3、邀请入展作者参加开幕式。
4、非会员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株洲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七、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作品请附释文,并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不符合本启事要求的作品不予评审。
2、参展作品由株洲市书法家协会负责装裱,展出后退还作者。
3、出版《株洲市首届篆刻展作品集》,参展作者每位赠送二册。
4、本启事解释权归株洲市书法家协会。
株洲市书法家协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