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兰桂吉首”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湖南省书协   发布者:邓启顺
时间:2016年8月05日 13:00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美丽的革命老区,是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的首倡地。州府吉首市地处武陵山脉腹地,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浓郁的民族风情、神奇的自然风光,兰花、丹桂、白鹭为市花、市树和市鸟。为了鼓舞湘西老区人民精准脱贫、建设全面小康的士气,推介“兰桂吉首”,弘扬书法艺术,特举办“首届‘兰桂吉首’书法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南省书法家协会、湖南省书法院、湘西州文联、吉首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湘西州书法家协会、中共吉首市委宣传部、吉首市文联

协办单位湘西长行村镇银行、湖南英妹子茶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盛世湘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吉首市长潭泵业有限公司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年满18周岁的本省内和在省外工作的湘籍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

2、内容:以“咏兰、咏桂、咏鹭、咏吉首”为主题的经典诗词歌赋楹联,鼓励书写自作诗词歌赋联。

3、书体和尺寸:书体不限,一律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

97cm),不小于四尺对开(138×35cm)。

三、作品要求

1、每人限投一次,投稿作品不超过两幅。

2、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勿用笔名。

3、所有投稿作者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电话号码(手机/座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作品名称、作品书体、作品尺寸”等信息。草书、篆书附释文,不常见的异体字须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

四、评审、出版、展览

1、本次展览评审工作拟于10月下旬举行,评出优秀奖作品25件,入展作品80件。

2、出版:本次获奖、入展作品及名家特邀作品结集出版。

3、拟于2016年11月下旬在湘西州府吉首市展出,届时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入展作者出席开幕式暨《作品集》首发式。

五、作者待遇

1、组委会向每位优秀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2000元,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和收藏费500元,并给所有获奖、入展作者每人赠送《首届“兰桂吉首”书法展入展作品集》一册。组委会在展览结束后两个月内将奖金、收藏费及证书寄给作者。

2、非湖南省书协会员获奖者,可直接加入湖南省书协;非湖南省书协会员入展者,具备加入湖南省书协的条件之一。

六、截稿时间

2016年 9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地址

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乾州新区市政大楼A栋112室(吉首市文联办公室)

邮政编码:416000

联系人:张女士、匡先生

联系电话:13974390262、18907436633、0743-8521199

八、其他事项

1、所有征稿作品的版权和所有权属吉首市人民政府。

2、投稿自愿,因人力有限,来稿一律不退。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内容。

4、本次书法作品展解释权归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首届“兰桂吉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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