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书协关于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收稿工作通知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湖南省书协   发布者:邓启顺
时间:2023年11月08日 10:14

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创作正如火如荼进行,为迎接国展,提高我省投稿创作水平,力争在十三届国展中再创佳绩,根据第十三届国展征稿要求,现将我省组稿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年满18周岁工作、生活在湖南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创作的书法、篆刻、刻字作品均可投稿。其中,刻字作品从“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入展作品中评选产生,具体投稿及评审等事宜另见《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2.所有作者均可多种书体同时投稿,每种书体限投1件(含篆刻)。

3.市州书协筛选入围作品报送省书协前均需拍摄高清照片,打印或冲洗不小于A3纸大小的高清纸质照片,并将高清电子版图片按五体书、篆刻刻字分别建好文档,按中国书协会员与非中国书协会员分别建立“中国书协会员作品”与“非中国书协会员作品”两个文档,在上述两个文档内建立书体子文档,子文档名以“XX市+书体”命名,作品图片以“书体+作者姓名”命名后拷入U盘,作品打印件背面作者信息按“书体+市州+姓名”书写,作品原件用铅笔按征稿要求完整填写。中国书协会员作品原作、投稿相关资料与U盘同时寄至省书协办公室;非中国书协会员先寄纸质照片与U盘,待初评入围后再寄原作。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非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投稿,作品须参加其所在市州组织的筛选,入围后参加省书协初评,初评入围者由省书协统一报送中国书协参加复评。省书协截稿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市州书协请根据工作进度自行确定截稿时间。

5.特别提醒:初评入围者与中国书协会员投稿时除作品高清图片外,每件投稿作品还须提交如下完整材料:(1)作品原作(2)《投稿登记表》(3)《疑难用字表》(4)身份证复印件(5)作品释文(6)原引版本复印件(自撰内容除外)初评入围作者上述资料待初评结束后由市州统一报送至省书协。

二、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坚决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作品。提倡自撰,文体不限。因书写内容等产生的纠纷,均由投稿作者负责。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

2.书写及印屏材料: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传统绢类除外)。来稿请勿托裱、装裱(册页除外)。

3.规格:

书法: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8尺整张(高248cm,宽129 cm)以内,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度248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10-24页(5-12开)。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一般不超过本书体入展总数的6%。倡导关注艺术本体、强化自然书写,提升创作质量。反对过度拼贴、包装、设计、做旧等形式制作。在评审中采取措施尽力规避书风雷同的现象。

篆刻:每位作者限投印屏1件(题签、书刻等均须本人完成,含印蜕10-12方,其中2方为指定内容,边款不少于3枚)。印屏尺寸一律为四尺对开竖幅(138cm×35cm)。评审结束后,由国展办公室通知入展作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承办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篆刻指定内容,须四字、多字各选其一,朱文、白文各刻一方:协和万邦/敬事而信;龙文百斛鼎,笔力可独扛/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

三、费用及退稿说明

1.本届国展不收参评费。

2.作者如需退稿,请在《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览投稿登记表》和作品背面标注,未标注者视为不退稿。

3.退稿工作由各收稿单位负责,退稿邮寄和保险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

4.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单位收藏。

5.篆刻印屏不退稿。

四、信息填写

1.请在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册页作品注于最后空白页):投稿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所在省份或行业协会、联系电话、内容是否自撰、是否退稿。

2.每件作品须附《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览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下载使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原引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3.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参评。 

五、收稿地址及联系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227号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吴萍收。

电话0731-84582633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202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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