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四届书法篆刻新人新作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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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年5月07日 11:51

“礼赞湘江”

湖南省第四届书法篆刻新人新作展

征稿启事

 

湘江,是湖南人的母亲河,礼赞湘江,是我们的共同心声,是建设和谐文化、和谐社会的共同愿望。同时,为了不断发现和推出我省书坛新人新作,壮大书法队伍规模与力量,持续推进我省书法艺术事业的健康发展与繁荣,鼓励广大书法艺术爱好者与艺术家参与到歌颂美好家乡,建设和谐文化的行列中来,经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决定,将于今年举办湖南省第四届书法篆刻新人新作展,现将征稿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主管单位

湖南省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主办单位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三、征稿对象

凡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非省书协会员公民,均可参与创作投稿。

四、投稿要求

1、投稿方式:分集体投稿和个人投稿两种,以集体投稿为主。各团体会员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开展书法艺术学习与创作活动,发现推荐新人,如条件允许,可先自行组织评审展出,再择优送省展出。

2、集体投稿要求:市州各团体会员不少于40件,省直机关与企业各团体会员不少于25件,省书协各委员会不少于10件。由各协会、委员会负责人抓好落实。
    3
、投稿作品(书法、篆刻),均须系本人精心创作,每人投稿不超过2件。
    4
、创作内容以“礼赞湘江”的古今诗文为主,也可自撰内容,须健康高雅,力避粗俗。
    5
、书法作品书体形式不限,书法作品规格最大不超过6尺整宣,以竖式为宜。草书、篆书另附释文。篆刻作品印屏最大规格不超过4尺对开幅式。

6、作品可不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电话号码。个人投稿请在信封上注明“新人新作展”字样,集体投稿单位另须列表登记作者作品相关信息。
    7
、对经评选入展后的作品,主办方将及时向作者发出通知,并视其作品规格另收取入展作品装裱费及作品集编辑印刷费。未能交相关费用者,取消入展资格。对入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还给作者;对落选作品,限于人力均不予退稿。

五、作品评选与展览
   
由省书协制定评审细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优秀作品入展,拟于第五届湖湘书法艺术月期间在长沙展出。

六、获奖、入展作者待遇

1、主办方在展览开幕时赠送入展者作品集1册,凭身份证领取并颁发入展证书。(未来领取作品集和证书者,由各协会、委员会负责人代领)
2
、凡入选本次展览者,即可加入湖南省书协。

七、截稿评审、出版、展出时间

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08730止;8月中旬评审;9月份出版;10月份展出。

各市州书协及其他团体会员、省书协各专业委员会必须于730日前完成集体投稿作品征集,并交至省书协办公室。
八、投稿地址

长沙市八一路227号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办公室。邮编:410001。(请在作品信封上注明“新人新作展”字样。)

九、联系电话

省书协办公室电话:0731-4141858   4582633

十、凡投稿者,即视为已确认同意并遵守启事的各项规定。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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