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书法家协会创作奖励办法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常宁市书法家协会   发布者:陈葳
时间:2024年4月20日 22:12

常宁市书法家协会创作奖励办法

 

为激励广大会员努力创作,不断争取更大更好成绩,推动常宁书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常宁市书法家协会在册会员。

二、奖励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的奖励1200:

1.作品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兰亭奖展中入展;

2.作品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届展中获奖。

()具备下列条件的奖励1000:

1.作品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届展中入展;

2.作品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单项展中获奖。

()具备下列条件的奖励800:

1.作品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届展中入选;

2.作品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单项展中入展;

3.作品在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刻字届展中获奖;

4.作品在中宣部、中国文联、文旅部、全国总工会组织主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刻字展中获奖。

(四)具备下列条件的奖励600:

1.作品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届展中入选;

2.作品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单项展中入选;

3.作品在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刻字届展中入展;

4.作品在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刻字单项展或新人新作展中获奖;

5.作品在中宣部、中国文联、文旅部、全国总工会组织主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刻字展览中入展;

6.作品在湖南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文旅厅、省总工会等组织主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刻字展览中获奖;

7.书法作品发表于国家级、省级书法专业报刊杂志的(国家级书法杂志指《中国书法》《书法》等,省级书法杂志指《书法报》《书法导报》《中国书画报》等。

(五)具备下列条件的奖励500:

1.作品在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刻字单项展或新人新作展中入展;

2.作品在湖南省青年书协、湖南省女书家协会举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刻字展览中获奖;

3.作品在湖南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文旅厅、省总工会等组织主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刻字展览中入展;

4.书法作品在“欢乐潇湘”湖南省书法美术摄影展中获一等奖。

(六)具备下列条件的奖励400:

1.作品在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刻字届展中入选;

2.作品在中宣部、中国文联、文旅部、全国总工会组织主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刻字展览中入选;

3.书法作品在“欢乐潇湘”湖南省书法美术摄影展中获二等奖;

4.书法作品发表于湖南省委宣传部、文联主管的报刊杂志的。

(七)具备下列条件的奖励300:

1.作品在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刻字单项展或新人新作展中入选;

2.作品在湖南省青年书协、湖南省女书家协会举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刻字展览中入展;

3.作品在湖南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文旅厅、省总工会等组织主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刻字展览中入选;

4.书法作品在“欢乐潇湘”湖南省书法美术摄影展中获三等奖;

5.书法作品在其他省书法家协会、西冷印社等权威组织主办的全国性书法篆刻刻字展览、由中国书法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中国书法年展等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专业性书法篆刻展中获奖。

(八)具备下列条件的奖励200:

1.作品在湖南省青年书协、湖南省女书家协会举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刻字展览中入选;

2.书法作品在“欢乐潇湘”湖南省书法美术摄影展中入展;

3.作品在其他省书法家协会、西冷印社等权威组织主办的全国性书法篆刻刻字展览、由中国书法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中国书法年展等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专业性书法篆刻展中入展(入选减半奖励)

(九)关于在衡阳市和常宁市取得成绩的奖励:

1.作品在衡阳市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展览,衡阳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旅体局(含衡阳市美术馆)、市总工会等组织主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刻字展览中,获奖作品奖励150元,入展(或入选)作品奖励100元;

2.书法论文、作品发表于衡阳(或入选)市级报刊杂志或者衡阳市宣传部、文联主管报刊杂志分别奖励100元;

3.衡阳市书协主办的网络书法展或者衡阳市青年书协主办的重大专业性书法篆刻展可酌情参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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