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灵韵 王岳川
人文精神之美
中国书法深深植根于中华文化土壤之中,融入了儒家的中庸之道、道家的自然无为、禅宗的空灵简淡等多元哲学思想。透过书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的人格修养、学识修养以及对宇宙人生的认识。审美体验中,完成由技进道、以形媚道、以艺写意的审美人格升华。此为书法的人文精神之美。
中国文化注重人文精神,讲求天地人“三才”统一,以道德理性、感性慧心、人文精神为依,内外兼修。人文精神所标举的书法艺术精神,是一种“穷观极照、心与物冥”的人生境界,一种技进乎道、以形媚道、以艺写意的审美人格的升华。
书法包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之美,与其他艺术形式有着深层的审美关系,如国学、诗词、宗教、绘画、音乐、建筑……书法兼备结构造型美和情感表现美两种功能,它无色而具画图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书法以点、画、线条等的变化运动构成一种形体美和动态美,传达出书法家的思想感情。
文学通过诗性语言传递艺术情思,书法通过点画线条传达人的精神气质、生命力度。文学成为书法书写的对象,如“厚德载物”“自强不息”“心远地自偏”“更上一层楼”,将经典的经史子集、诗词曲赋,书写为亭台楼阁中的匾额、对联、中堂形式,保持并传承典雅的书法文化精神。而文学作品的意蕴与书法艺术的意味,使得经典文学和书法具有永恒的魅力。文学之“言”与书法之“线”都关乎人的心灵境界,并使人生与“道”接通而成为诗意的人生。文学的语言揭示出艺术是创造。书法的线条则是生命创造活动中最自由的形式,是使“道”具象化和生命化的轨迹。因此,书法线条与文学内容相依相合所体现的意蕴诗思和笔墨情趣,使书法成为一种深具“意味美”的形式,一种融文之精神、舞之风神、画之空间意象的综合审美艺术。
书法与绘画的关系也非常密切,书法界有书画相通之说。书画皆为内在灵性的呈现,是生命才情的写照。书为心画,画亦是心画,书与画本质都是写心。可以说,真正绘画之境,不在形而在神。因而书与画是灵性风神的表现,而不是孜孜以求的工细形似。两者在这一层面上的相通相本,探及到了其审美的内在规律。
更进一步,书法与绘画可以互相阐发、互为补充。书与画都是通过对天、地、人的感应激发主体情感,再通过点线虚实而创造出来的审美境界。只不过绘画是“半抽象”的艺术,而书法是纯抽象的艺术。画家们毕竟没有彻底摒弃物象,仍以之作为一个支架,在上面构筑起线和点的艺术形象来,抒写某种独特的思想感情。而书法仍然将再现因素减少到最小,以表现主体即自身感情作为重点。
书画家还喜欢在作品上钤印,通过印章来明心见性。诗、书、画、印作为中国的四种传统艺术, 具有精神内质的互通性, 可以说它们是中国艺术精神的集中体现。书画家用印方式形式多样,有诗句印、古谚语印、成语印、名言警句印等,其中以明心志印最为常见。如邓石如印“人随明月月随人”,赵之谦印“俯仰未能弭寻念非但一”,邓散木印“自强不息”“白头唯有赤心存”“乾坤一腐儒”等。无一不是通过印本身来抒发自己的情怀,或表达志向抱负,或针砭时弊,或言述艺术见解、创作体会,或表达处世治学态度、师承经历,或感悟天地光阴,或以名言警句自励自勉。
可以说, 书法作品和绘画作品上钤上这类表明心性、出于心腑之言的印章,是很有情趣的,往往书印相彰、印画互涉, 画幅意境顿增而书意益发深邃。就形式美而言,印章本身色泽鲜红,在墨气氤氲的书画作品上能够达到红黑互映、色韵对比的视觉审美效果,具有画龙点晴的妙处。
透过中国诗、书、画、印的艺术境界,可以解悟中华美学精神之所在。
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书法具有大美雅正的美学理想,书法艺术的笔法、字法、章法、墨法,同天地万物的空间形式具有同构关系。书法艺术有极丰厚的文化历史意味。看一块拓片,一帖古代书法,透过那斑驳失据的点画,那墨色依稀的笔划,感悟到的不正是中国文化历史的浑厚气息吗?尤其是在荒郊野岭面对残碑断简时,那种历史人生的苍茫感每每使人踟蹰难返。
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是一种心手双释、自由精神的“游”的境界,一种将对立面化解为一片化机的“和”的境界。书家抛弃了一切刻意求工的匠气,从线条中解放出来,以表现所领悟到的超越形式之上的精神意境,于斯,一片自然化机奏响在笔墨之间。出于自然,又复归自然,这是艺术意境的极境。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当代文艺美学前沿问题研究”负责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